聖光神學院圖書館規則
2024年08月01日
一、開館時間:
1.週一~四 8:00~21:00、週五 8:00~20:00 (櫃檯服務時間 8:00-12:00,13:30-20:45/19:45)
2.星期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休館。
3.寒暑假週一~四 08:30~20:00、週五 8:30~17:30。(櫃檯服務時間 8:30-12:00,13:30-19:45/17:15)
4.上述開館時間必要時得依實際情況而變更,並於本館網頁公告。
二、申請資格及手續:
1.十二歲以上,身心正常、受洗之基督徒,需牧者簽名推薦、教會蓋章,經本館認可者。
2.辦理借書證時,請先至圖書館索取或至圖書館網頁下載申請單,填妥後連同一寸照片一張到館親自辦理。借書證每年費用為500元,如不續證,一年期滿,自動註銷。借書證遺失,補辦費用為100元。
3.本院專任教師、榮譽教授、董監事、職員及其眷屬、兼任老師、正式生免繳借書證費用,其餘讀者每年均需繳交證費500元。本館因座位有限,故暫不受理預備升學或就業考等非神學教育需要之讀者申請及使用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4.本規則及注意事項,請尊重遵守,如有違規及破壞之情形,本館有拒絕提供服務、及停止讀者借書證之權利。
三、借閱規則
未辦理借閱手續而將館內之書籍、資料私自攜出者,如經發現罰新台幣1000元整。若該書超過1000元則罰該書之三倍價格。
對象 |
冊數 |
期限 |
續借
(無人預約狀態) |
聖光專任教師(含榮譽教授、董監事) |
40冊 |
120天 |
0天 |
聖光兼任教師 |
20冊 |
60天 |
0天 |
聖光教牧博士班國內生及神碩生 |
10冊 |
60天 |
0天 |
聖光教牧博士班國外生 |
10冊 |
90天 |
0天 |
聖光正式生 |
10冊 |
14天 |
14天 |
一般讀者 |
5冊 |
14天 |
7天 |
※讀者可自行上網辦理或攜書臨櫃辦理續借。
1.教師及學生因研究需要,得另案提出申請,增加借閱冊數或延長借閱期限。
2.借書時,必須本人出示借書證親自辦理,不得持他人借書證或代他人借閱。未辦妥借閱手續者,請勿將書籍資料攜出。
3.借、還書籍資料時,請攜至出納台交由館員登記辦理。
4.書籍到期,必須歸還,逾期每冊每日罰新台幣五元。
5.參考書籍(書標上有R記號者)、教授指定參考書、期刊、當日報紙、視聽資料、光碟片、特藏資料等,只限館內使用,均不外借。
6.本院正式教職員、正式生可享有台灣神學院間之館際合作服務。詳細規則與辦法請參閱「聖光神學院館際合作規則」。
四、閱覽須知:
1.凡辦有借書證者,始可進入館內利用圖書館資源、設備及借閱瀏覽。
2.書架上之書籍閱畢後,請置於出納台,以便館員歸架,請勿到處亂放。
3.圖書嚴禁作任何圈點、評註、塗改或摺角、污損,如有損壞遺失,由讀者負責賠償。
4.影印館藏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,勿全本影印,若有觸犯法律情事應自行負責。
5.本館之電腦只限網上查詢瀏覽之用,請勿執行個人資料、作業之繕打修改、E-mail收發、張貼文章、網路聊天、通話、下載儲存檔案、或安裝連接任何私人配備。
五、館物維護及使用:
館內不可接聽手機和攜帶食物及飲料(白開水除外)入內,如經發現各罰新台幣 500元整。
1.進入館內,需穿著整齊,不可穿拖鞋、赤足及攜帶食物飲料。請至館外接聽手機,入館前請將手機改為振動式。十二歲以下之孩童請父母勿攜入館內。
2.在館內務必保持肅靜,勿高聲談笑或會客約談、如需會談請移至一樓會客室。
3.門窗、百葉窗、冷氣、燈光、影印機、護貝機、電腦等公用設備,請勿擅自啟動或更改設定。
4.請愛惜公物,桌椅不得塗寫或污損。並請勿預先或長期占位影響他人權益。
5.離館或離位1小時以上者,應將桌面清理乾淨、椅子歸位,私人書籍物品攜走,如有遺失,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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